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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6
-
05
维维股份9份财报信披违规引关心
取此同时,所也因上述问题对维维股份及当时任董事长任冬、总司理赵惠卿、财政总监赵昌磊予以监管警示。所上市公司办理一部指出,按照《上海证券买卖所规律处分和监管办法实施法子》,维维股份及公司董事、高管应采纳无效办法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就公司消息披露及规范运做中存正在的合规现患进行深切排查,制定针对性的整改办法,切实提高公司消息披露和规范运做程度,切实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并公司按法则披露所有严沉消息。
值得必定的是,维维股份近年来鼎力成长线上营业,增速亮眼。受益于线上营业发力,其曲营渠道2025年实现停业收入2。07亿元,比2024年大增121。16%。不外,业内人士阐发认为,维维股份曲营渠道短时间内尚难以填补其保守渠道的业绩缺口。
业绩下滑的同时,维维股份还因消息披露违规收到了中国证券监视办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简称“江苏监管局”)的《关于对维维食物饮料股份无限公司采纳责令更正办法并对任冬、赵惠卿。
近期,600300。SH)披露的2025年报显示,其停业收入从2020年的47。99亿元一下滑至2025年的33。49亿元,持续6年下滑,累计降幅超30%;2025年归母净利润也比2024年下降了18。63%。《经济参考报》记者留意到,正在业绩承压的同时,维维股份还存正在信披违规不竭等现忧。维维股份因持续三年(2022至2024年)9份按期演讲中的停业收入、停业成本披露不精确被监管警示。
公司发布的2025年报显示,当期实现营收33。49亿元,同比削减8。42%;实现归母净利润3。35亿元,同比削减18。63%;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3。09亿元。
值得投资者留意的是,这并非维维股份初次因消息披露违规被监管部分采纳办法。2023年3月,江苏证监局对维维股份董秘于航航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定。早正在2022年8月,维维股份取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无限公司、国联通宝本钱投资无限义务公司配合投资成立的财产投资基金徐州维维盛通新消费投资基金(无限合股),正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存案,但未按正在该基金完成存案登记时披露此项主要进展,违反了《信披法子》相关。做为维维股份消息披露事务的间接担任人,于航航对此违规行为负有次要义务。
公开材料显示,维维股份次要处置豆奶粉、动动物卵白饮料、乳品、茶叶等系列产物的研发、出产和发卖,以及粮食收购、仓储、商业、加工营业。

分产物来看,维维股份2025年从营产物的营收取销量均呈逐年下滑趋向。此中,占营收近五成的固体冲调饮料(豆奶粉、豆乳粉等)为其第一大营业,2023-2025年的营收别离为19。69亿元、19。09亿元、18。03亿元,对应销量别离为10。34万吨、9。87万吨、9。31万吨;同期,动动物卵白饮料(牛奶、鲜奶等)营业别离实现营收4。37亿元、3。87亿元、3。41亿元,销量别离为7。75万吨、8。07万吨、8。06万吨。
记者留意到,维维股份已针对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并暗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注沉上述问题,将加强对质券法令律例的进修,严酷落实《企业会计原则》等相关,进一步提高财政核算程度和规范运做认识,避免雷同事务再次发生。
业内人士阐发指出,做为“中国A股豆奶大王”,维维股份的品牌佳誉度一曲较高。但因业绩下滑、信披违规等问题,若何加速高质量成长、强化内控办理,已成为摆正在维维股份办理层面前主要的课题。针对维维股份存正在的业绩下滑等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致电致函维维股份采访,但截至发稿时未有答复。针对相关问题,记者将继续予以关心。
鉴于上述行为,江苏监管局按照《信披法子》第五十二条,决定对维维股份采纳责令更正的行政监管办法,对任冬、赵惠卿、赵昌磊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部分还要求维维股份高度注沉上述问题,采纳无效办法切实整改,加强对质券法令律例的进修,提高财政核算程度和规范运做认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期限报送书面整改演讲。
从从停业务分发卖模式来看,维维股份有经销商、曲营和办事三种模式,经销商是次要发卖渠道。记者研读积年财报发觉,2023-2025年,维维股份从停业务的经销商发卖模式的营收别离为37。90亿元、33。94亿元、30。55亿元,持续三年下滑,同比别离下降5。99%、10。46%、12。08%。
值得投资者关心的是,维维股份的营收已持续下滑六年。正在年报中,维维股份注释称,公司2025年进一步推进产物布局、渠道系统、财产结构系统性优化,受部门营业有序收缩调整影响,必然程度上导致营收数据呈现小幅调整。加上2024年度利润基数包含部门资产措置收益,以致归母净利润呈现阶段性小幅调整。
江苏证监局指出,经查,维维股份2022年至2024年内对于部门粮油商业营业收入确认合用总额法、净额法的方式不得当,导致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停业收入、停业成本披露不精确。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消息披露办理法子》(以下简称《信披法子》)第第一款的。公司董事长任冬、总司理赵惠卿、财政总监赵昌磊未能勤奋尽责,违反了《信披法子》第四条的,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次要义务。
更早的2020年7月,江苏证监局还对维维股份及其原控股股东做出了行政惩罚。维维股份因未按披露联系关系买卖及资金占用事项,形成消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并处50万元罚款。